台灣的媒體已經是幾近白目的自大了

居然還寫的出這一篇來

查不出洗錢真相 找媒體碴

 

什麼叫做要滿足民眾「知的權利」?

媒體報導和偵查進度不謀而合,居然是媒體靠經驗研判

哇靠

有這麼強的媒體啊


還在硬拗說消息不是檢警調來的

筆錄內容怎麼來?公文還可以拿影本上節目話虎爛咧

連偵訊的表情都說的出來,這不是洩密還可以做夢夢到咧


法務部查洩密當然比阿扁洗錢案重要

(希望法務部不是做做樣子)

光阿扁洗錢案就可以洩密成這樣(全案發展不是全程媒體消息領先辦案進度嗎?)

公務員可以因為不爽阿扁就把機密洩漏出去

那其他的案子咧?

是不是可以因為一己好惡就把消息洩漏出去

偵查不公開,一方面是無罪推論

結果咧,我們的媒體只要拿到消息就炒作的像是該槍斃似的

多少案子後來判沒罪,有哪一家媒體道歉的

另一方面不能公開就是怕打草驚蛇

消息都公開了,人都落跑了,還辦什麼?


過去是洩密讓藍營的政治人物在拘提前就落跑

(劉松藩等,族繁不及備載)

現在是洩密讓媒體有新聞報,晚上政論節目有話題練


拿筆的就是無冕王???

大概只有記者自己這麼想吧


這幾年來媒體的素質已經是讓大家相當詬病了

不是報導錯

就是捏造

最常幹的就是一個新聞不停重複播

出了問題有哪一家負責任

頂多鞠個躬道歉就結束了

好像也沒賠過什麼錢吧


要去當記者的人

都應該再去念念國小的「公民與道德」


看看這篇新聞,記者亂放炮,又害多少店家蒙受損失

臭銨粉誰會用 「別害死糕餅業」

 


Posted by bearlch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0) Trackback(0) Hits(145)